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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服务规范》本文件按照GB/T 1.1—2020《标准化工作导则 第1部分:标准化文件的结构和起草规则》的规定起草。 本文件代替GB/T 31597—2015《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服务规范》,与GB/T31597—2015相比,除编辑性修改外主要技术变化如下: —增加了规范性引用文件(见第2章); —修改了部分术语的英文翻译(见3.1、3.2、3.3,2015年版的2.1、2.2、2.3);—增加了线上服务渠道(见4.2、5.2.1,8.2.1、8.2.2、10.2、11.2.2、11.2.3); —将“养老保险费收缴”修改为“保险费收缴衔接”(见第6章,2015年版的第5章);—增加了“保险费退付”及“保险费收缴退费数据传递”(见6.4、6.5); —删除了“资格核对”,将其内容增写为“领取待遇资格及资格的确认”一章(见第9章,2015年版的7.5): —增加了“宣传及咨询受理”一章(见第12章)。 请注意本文件的某些内容可能涉及专利。本文件的发布机构不承担识别专利的责任。本文件由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提出。 本文件由全国社会保险标准化技术委员会(SAC/TC 474)归口。 本文件起草单位: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社会保险事业管理中心、陕西省社会保障局、陕西省宝鸡市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管理处、河北省沧州市社会保险事业管理局、浙江省宁波市社会保险管理服务中心、山东省威海市社会保险服务中心、四川省南充市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局。 本文件主要起草人:杜启光、刘江涛、陈继忠、冯让、贾云鹏、陆茜、鞠云霞、常启周。本文件及其所代替文件的历次版本发布情况为: —2015年首次发布为GB/T 31597—2015;—本次为第一次修订。 GB/T 31597-2022《 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服务规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