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沙坪坝区开展家庭养老床位建设和服务试点实施方案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各相关单位: 现将《沙坪坝区开展家庭养老床位建设和服务试点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遵照实施。 重庆市沙坪坝区民政局 2023年3月21日 (此件公开发布)沙坪坝区开展家庭养老床位建设和服务试点 实施方案 为贯彻落实十九届五中全会关于“实施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国家战略”重大决策部署,按照《民政部关于进一步扩大养老服务供给促进养老服务消费的实施意见》(民发〔2019〕88号)、《沙坪坝区推进养老服务发展实施方案》(沙府办发〔2020〕56号)、《重庆市养老服务体系建设“十四五”规划》等文件精神,结合我区实际,制定本试点工作方案。 一、性质定位 家庭养老床位建设及服务是指按照居家社区机构养老协调发展的要求,依托有资质的养老服务机构,在对老年人家庭进行适老化、智慧化改造的基础上,为失能、部分失能老年人提供生活照料、康复护理、健康管理、体征监测、呼叫响应、居家安全协助等专业居家照护支持服务。 相关第三方是指为老年人提供资金担保、监护或承担委托代理责任的个人或组织,如老年人家庭成员及其他亲属、村(居)民委员会、老年人原单位等。 二、工作目标 进一步加快建设居家社区机构相协调、医养康养相结合的养老服务体系,有效破解老年人居家照护难题,使老年人特别是失能、部分失能老年人在家也能享受专业的照护服务,建立健全家庭养老床位服务与机构养老床位服务之间有序互转机制,破解养老照护服务“进家庭”难题,更好地满足老年人多样化养老服务需求,提升老年人获得感和幸福感。2023年试点期间,家庭养老床位建设逐步达到1400张,有效解决1400个服务对象的居家照护难题。 三、试点范围和时间 (一)试点范围 养老服务中心或养老机构服务辐射范围内的镇(街道),均属试点镇(街道)。服务半径原则上不超过15分钟,农村及偏远地区的服务半径依据就近原则不宜超过30分钟,以确保服务需求及时响应。 (二)试点时间 试点时间为2023年3月至2024年3月,试点周期为1年。根据试点实际开展情况进行适时调整。 四、服务对象 家庭养老床位的服务对象应同时符合以下条件: (一)具有沙坪坝区户籍且长期居住在沙坪坝辖区范围内(不含高新区),所住房屋为自有或直系亲属自有住房; (二)老年人按照《老年人能力评估规范》(GB/T42195-2022),经评估为中度失能、重度失能、完全失能的老年人; (三)老年人及其家属有养老服务需求,愿意支付相应费用享受服务,且接受建设家庭养老床位所涉及的居家适老化改造和智慧化改造; (四)接受服务的老年人至少有一位生活自理的人员共同居住(部分失能的独居老年人除外)。 五、床位建设和服务内容 (一)床位建设内容 承担家庭养老床位建设的服务机构,应保证服务期间床位改造内容的质量和设施设备的维保。床位建设内容具体如下: 1.适老化改造。服务机构按照《关于推进老年人居家适老化改造工作实施方案》(渝民发〔2020〕22号)改造内容,根据老年人实际情况,对住所的卧室、卫生间、厨房、客厅、楼梯等关键位置进行适老化改造,营造无障碍空间,为老年人居家安全和家庭养老床位服务的有效开展提供基本设施保障。 2.智慧化改造。服务机构根据老年人实际情况和开展服务需要,对住所安装必要的网络设备和智能化设施设备,包括烟雾/煤气泄漏/溢水报警器、呼叫应答设备、智能穿戴、智能感应、远程监控等智能化设备,增强老年人居家生活的安全性和舒适性。 3.床位实时监测。服务机构可依托信息化系统和智能化设备,对家庭养老床位实施远程智慧化监护和动态管理,当老年人发生紧急情况时,服务机构能做到第一时间响应。 (二)床位服务内容 提供家庭养老床位服务的服务机构应根据老年人的实际服务需求定制个性化服务包,并按照签订服务协议约定的内容,为老年人提供生活护理、生活照料、健康管理、康复护理、精神关爱、家庭照护支持等服务,包括但不仅限于以下内容: 1.生活护理服务 一是进食护理,为老年人喂饭、喂水、鼻饲等。 二是排泄护理,协助老年人大小便等。 三是身体护理,为老年人上门修剪指甲、洗头、理发剃须、褥疮防治、尿道口护理、口腔护理、翻身更衣等。 四是晨间护理,为老年人洗脸、刷牙、穿衣、梳头等。 五是晚间护理,为老年人洗脸、刷牙、脱衣、洗脚、会阴清洁、熄灯等。 2.生活照料服务 一是助餐服务,包括入户助餐、入户送餐、协助就餐等。 二是助洁服务,包括床铺周边卫生清洗、床褥更换、清洗衣服、普通保洁、清洗油烟机、清洁老年专用设备等。 三是助浴服务,包括失能老人助浴、床上擦浴等。 四是助行服务,包括外出陪同、外出代购等。 五是助医服务,包括协助服药等。 3.健康管理服务 建立健康档案、预防保健、常规生理指数监测、呼叫响应服务等。 4.康复护理服务 康复咨询和指引、基础性肢体康复训练、认知感官训练、康复理疗等。 5.精神关爱服务 社工介入服务、生日关怀、节日关怀、法律咨询等。 6.家庭照护支持 家庭照护培训、喘息服务等。 六、服务机构条件 家庭养老床位建设由区民政局遴选的适老化改造、智慧化改造服务机构承担。服务机构应具有居家适老化改造及运营管理经验,具有成熟的居家适老化改造评估能力、设计能力和施工改造能力,能够为老年人配置照护服务所需的护理床、康复器具、移动辅具等符合相关技术要求的设施设备;能够承接服务对象家庭智慧化改造和后续服务,包括智能远程看护平台建设、养老服务相关设施设备的安装调试、安装呼叫应答和应急救助联络、体征监测、燃气烟雾报警等智能化设备等。 家庭养老床位服务提供原则上依托养老服务中心统筹辖区内社区养老服务站开展。服务机构应至少满足以下条件: (一)依法登记成立且在沙坪坝区范围内有至少一个经营场所的养老机构或养老服务中心; (二)有两年及以上的养老服务机构运营经验; (三)有可以上门开展服务的专业团队,包括护理员、社工、护士等,且均符合行业要求并具备相关资质; (四)24小时接受应急呼叫及处置能力; (五)两年内未纳入社会失信名单、未发生重大安全责任事故。 符合上述条件的服务机构在4月20日前向区民政局提出试点申请,提交相关资质材料和服务开展方案。4月25日前完成审核后,将符合条件的服务机构作为本试点方案的服务机构进行公示公布。 七、服务流程 (一)申请。符合条件的老年人按照就近原则向各镇(街道)提出设立家庭养老床位的申请。在了解老年人的建床意愿、身体状况和家居环境等情况的基础上,符合建床条件的,各镇(街道)协助老年人及其家属填写《沙坪坝区家庭养老床位申请表》并进行审核,提交给区民政局。 (二)评估。区民政局安排第三方评估机构在5个工作日内按照《长期护理失能等级评估标准》对老年人进行能力评估,根据评估结果进行审批。评估结果为失能、部分失能的老年人纳入服务补贴范围。 (三)签约。承接服务机构根据评估结果与服务对象协商制定家庭养老床位适老化改造方案、设施智慧化改造方案和服务方案,并签订协议。建设协议须向区民政局备案,区民政局实施监管。首次签订协议应不低于12个月,但老年人因死亡导致服务终止未满12个月的,可按照“月数加天数”据实给予建设补助和服务补助。服务协议需约定服务方案、改造清单、收费、安全责任等内容。家庭养老床位不应收取床位费,照护服务收费参照当前养老服务市场同类服务价格,由服务机构与老年人签订协议确定。服务协议报所在镇(街道)及区民政局进行备案管理。 (四)改造。服务机构依据协议对签约老年人的居家环境进行适老化、智慧化改造,智慧化改造设施设备接入服务机构智能化远程系统。 (五)验收。改造完成后5个工作日内,服务机构将改造清单、价格、发票和图片资料建档报送所在镇(街道)。区民政局委托第三方机构在5个工作日内对建成的家庭养老床位进行验收。 (六)服务及评估。服务机构按照服务计划组成相应服务团队,为老年人提供上门服务。服务机构应定期掌握老年人身体状况和需求变化,根据老年人意愿及时调整服务方案。服务机构在提供家庭养老床位服务时,需保障老年人隐私和财产、生命安全。每半年区民政局委托第三方机构对服务情况进行评估。 (七)互转互认。根据老年人及家属意愿,老年人可以在家庭养老床位和养老服务机构床位之间实行互转,养老服务机构应当为其提供便利,老年人能力评估结果在家庭养老床位和养老机构床位之间实行互认。 八、扶持政策 (一)建设补助 参照《民政部办公厅 财政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22年居家和社区基本养老服务提升行动项目组织实施工作的通知》(民办函〔2022〕60号)的相关要求,针对具有沙坪坝区户籍且实际居住在沙坪坝辖区范围内(不含高新区)的特困分散供养人员和低保、低收入家庭中经评估为重度失能、中度失能、轻度失能的60周岁以上的居家老年人,按照每张床位3000至7000元的标准统一建设,建设包含适老化改造和智慧化改造,适老化改造部分与“居家适老化改造项目”政策不重复享受。服务对象退出家庭养老床位的,服务机构收回可循环使用的设施设备。家庭养老床位建设补贴由中央专项资金予以保障。 新增家庭养老床位建设的一般老年人,可联系辖区具备条件的养老服务机构进行建设,自行承担家庭养老床位建设费用。
试点期间,按照每床每月不超过300元的标准,给予服务机构服务补助。服务对象中的特困分散供养老年人和低保老年人每月300元之内的服务消费支出,由政府全额补助,超过300元的部分自付。服务对象中的一般老年人分类进行补助:已建床的一般老年人每月150元之内的服务消费支出,由政府全额补助,超过150元的部分自付;新建床的一般老年人服务消费支出自付。服务机构每半年向区民政局申请一次服务补助。鼓励服务机构积极开发拓展“专享、乐享、优享”三享服务包,收费项目合理定价,明码标价,主动公示,并载入服务协议中。 试点期间签订的服务协议,试点结束后有新补助政策的,依据新政策享受补贴;试点结束后无其他补助政策的,本补助标准在服务协议到期前仍然有效,但最长不超过一年。 九、工作要求 (一)强化组织领导。各镇(街道)要提高认识,切实把家庭养老床位试点工作作为优化养老服务供给、提升老年人获得感和幸福感的重要抓手,落实专人负责,积极组织辖区内服务机构开展试点工作,做好惠民政策的宣传推广和服务监管。试点工作纳入年度考核。 (二)强化资金保障。家庭养老床位试点扶持资金由福彩公益金进行保障。要强化补助资金绩效管理,确保专款专用。对弄虚作假、骗取补助资金及其他违法违规行为,严格按照有关规定,追回补助资金,进行行政处罚,并追究相关单位和人员的法律责任。 (三)强化日常监管。试点镇街要严格审查把关,将家庭养老床位纳入养老机构床位进行常态化监督管理,会同区民政局定期对试点情况开展跟踪、抽查、评估,确保家庭养老床位工作稳妥有序推进。 (具体试点政策由区民政局负责解释) 附件:1.沙坪坝区家庭养老床位扶持政策一览表 2.沙坪坝区家庭养老床位适老化改造项目指导清单 3.沙坪坝区家庭养老床位智慧化改造项目指导清单4.沙坪坝区居家养老上门服务项目指导清单5.沙坪坝区家庭养老床位申请表6.家庭养老床位建设和服务协议附件1 沙坪坝区家庭养老床位扶持政策一览表
附件2 沙坪坝区家庭养老床位适老化改造项目指导清单
附件3 沙坪坝区家庭养老床位智慧化改造项目 指导清单
附件4 沙坪坝区居家养老上门服务项目指导清单
附件5 沙坪坝区家庭养老床位申请表
附件6 家庭养老床位建设和服务协议 (参考模板) 甲方: 乙方(服务对象): 丙方(相关第三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甲、乙、丙三方在平等、自愿、公平、诚实信用的基础上,就提供家庭养老床位服务的相关事宜协商订立本协议。 一、服务内容 (一)甲方安排专业人员进入乙方指定的家庭场所,为乙方提供家庭养老床位服务,服务内容应满足以下要求: 1.生活护理服务(至少选一项): □进食护理□排泄护理□身体护理□晨间护理□晚间护理□(频率为次/天) 2.生活照料服务(至少选一项): □助餐服务□助洁服务□助浴服务□助行服务□助医服务□其他(频率为次/天) 3.健康管理服务: □建立健康档案□预防保健□常规生理指数监测□呼叫响应□其他(频率为次/天) 4.康复护理服务: □康复咨询和指引□基础性肢体康复训练、认知感官训练□康复理疗□其他(频率为次/ 天) 5.精神关爱服务: □社区义工介入服务、生日关怀、节日相关法律咨询□其他 6.家庭照护支持: □家庭照护培训□喘息服务□其他 7.其他: (二)甲方为乙方指定的家庭场所配备智能化设备,并进行必要的适老化改造 1.智能化设备配置(其中第1-5为基础项,必选,其他项可根据实际需要选择)
配置设备的方式为:□老年人购买□老年人向养老机构租赁 2.适老化改造项目(所有项目可根据老年人实际评估情况进行选择,或根据实际情况增设相应的服务项目)
二、服务人员 甲方选派的服务人员应为本机构直接管理的工作人员。 三、服务期限 年月日至年月日。 四、服务时间 1.根据确认的建设内容,约定具体的上门评估、个性化规划以及安装时间。 2.根据确认的服务内容,约定每日上门服务时间小时(不少于1小时),每月累计上门服务时长不少于小时(不少于30小时)。 五、服务费用 1.根据确认服务内容项。 2.合计元/月或元(建设额);双休日或节假日的费用按照。 3.支付期限:按月/季度向乙方支付,具体时间为。 4.支付方式:□现金□转账□电子支付。 5.其他情况。 六、权利义务 (一)甲方权利义务 1.甲方有权按照合同约定向乙方收取服务费用及有关费用。 2.甲方有权向乙方询问、了解照护人员反映情况的真实性。 3.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有权临时停止服务或解除服务协议: (1)乙方家庭成员中有患恶性传染病没有如实告知的; (2)乙方或其家庭成员中有暴力或者性骚扰倾向,对服务人员身心健康造成困扰或损害的; (3)乙方未按时支付服务费用累计达到元的; (4)乙方要求增加超出服务协议内容的服务项目; (5)乙方无正当理由频繁要求更换服务人员; (6)其他情况 4.甲方应根据乙方的评估结果和服务清单内容安排体检合格且有专业资质的照护人员; 5.甲方应指导照护人员按照清单内容按时提供各项服务; 6.甲方应为乙方使用适老化、智慧化产品提供指导。 7.甲方负责照护人员的岗前培训、教育和管理、日常考核工作,并对服务过程实行跟踪管理,对于乙方的投诉及时处理答复。 8.家庭养老床位流动使用,服务协议届满、乙方未续约或者老人去世的情况下,甲方有权将床位回收利用。 (二)乙方权利义务 1.乙方有权要求甲方指定服务人员提供健康证明、资质证明等材料。 2.乙方有权对甲方的服务进行投诉反馈,有权制止甲方服务人员在提供服务时从事与照护服务无关、影响乙方正常生活秩序的活动。 3.乙方有权向甲方追究因甲方人员故意或重大过失给乙方造成损失的责任。 4.乙方有权在适老化、智慧化改造项目保修期内免费就改造相关物品的非乙方故意的损坏要求甲方维修、更换。保修期外,要求甲方以合理价格提供维修服务。 5.乙方应在签订合同时主动提供有效身份证件,如实告知其自身体状况、健康状况、既往病史、家族遗传以及疾病情况。 6.乙方应按照合同约定向甲方支付服务费用。 7.乙方应尊重甲方照护人员,提供安全的照护条件和环境,不得辱骂、歧视、虐待或性骚扰甲方照护人员。 8.乙方如需续约,需提前一周与甲方联系续签合同。 (三)丙方权利义务 1.有权了解乙方的生活情况,并对甲方的照护工作提出意见和建议; 2.当乙方无法就本人情况履行告知义务时,应向甲方如实告知乙方的健康状况; 3.对乙方享受家庭养老床位期间的费用及因乙方过错给甲方造成的经济损失承担连带责任; 4.配合甲方做好为乙方提供服务期间所涉及的其他事项,主要包括: (1)对乙方反映的服务问题,应协商共同处理; (2)联系方式如有变动,应及时通知甲方; (3)受乙方委托办理费用结算、物品清理等事宜。 七、免责条款 (一)乙方因年龄、健康等状况存在身体机能衰退和疾病发展的不可预测性,因此,在开展服务及评估过程中,乙方应如实告知甲方其自身的健康、疾病及以往病史情况,甲方应根据所掌握的情况明确告知乙方或相关第三方乙方在服务过程中存在的潜在意外风险及注意事项,对因乙方隐瞒、谎报自身情况导致出现意外情况和不良后果的,甲方如无故意或重大过失,不承担相关责任。 (二)甲方为乙方提供服务期间,因老年人自身健康状况出现病情恶化、突发性疾病及死亡情况的,甲方如无故意或重大过失,不承担相关责任。 (三)甲方为乙方提供服务期间,乙方因性格、心理问题、家庭矛盾、情绪波动等自身原因,出现极端异常甚至轻生行为,造成死亡的,甲方如无故意或重大过失,不承担相关责任。 (四)乙方因年龄、健康、情绪等自身原因,导致失去行为自控能力,出现攻击性或伤害性行为,有自伤或造成第三人伤亡危险的,甲方为此采取保护性约束措施造成乙方软组织损伤、皮肤破溃等,甲方如无故意或重大过失,不承担相关责任。 (五)甲方为乙方提供服务期间,乙方不听甲方服务人员嘱咐和劝阻,自行行动、如厕、洗浴、上下楼梯、外出等造成意外伤亡的,甲方如无故意或重大过失,不承担相关责任。 (六)甲方不认可任何超出本协议约定内容的服务人员自行服务收费行为,若出现此情形,乙方、丙方应当及时告知甲方。乙方、丙方在甲方不知情情况下与其服务人员签订的服务协议,甲方不承担履行责任。 八、违约与争议解决 (一)甲方未按约定提供服务或提供服务不合规,给乙方造成损失的,应予以赔偿。 (二)乙方逾期支付费用的,应按逾期支付部分费用的%向甲方支付违约金。 (三)协议各方发生争议的,可协商解决,或向有关部门申请调解;也可向仲裁机构申请仲裁,同时也可向法院提起诉讼。 九、附则 (一)协议未尽事宜,可另行协商签订补充协议。 (二)协议附件是协议的组成部分,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三)协议自各方签字或盖章之日起生效。本协议一式叁份,甲、乙、丙各方执一份。 甲方: □家庭养老床位建设方□家庭养老床位服务方 机构名称:联系电话: 住所(地):邮编: 法定代表人: 签字(盖章): 乙方(服务对象): 姓名:性别:出生年月: 身份证号: 住所地: 户籍所在地:邮编: 签字(盖章): 丙方(相关第三方): 姓名:性别:出生年月: 身份证号: 住所地: 户籍所在地:邮编: 与甲方关系:联系电话: 签字(盖章): |
|||||||||||||||||||||||||||||||||||||||||||||||||||||||||||||||||||||||||||||||||||||||||||||||||||||||||||||||||||||||||||||||||||||||||||||||||||||||||||||||||||||||||||||||||||||||||||||||||||||||||||||||||||||||||||||||||||||||||||||||||||||||||||||||||||||||||||||||||||||||||||||||||||||||||||||||||||||||||||||||||||||||||||||||||||||||||||||||||||||||||||||||||||||||||||||||||||||||||||||||||||||||||||||||||||||||||||||||||||||||||||||||||||||||||||||||||||||||||||||||||||||||||||||||||||||||||||||||||||||||||||||||||||||||||||||||||||||||||||||||||||||||||||||||||||||||||||||||||||||||||||||||||||||||||||||||||||||||||||||||||||||||||||||||||||||||||||||||||||||||||||||||||||||||||||||||||||||||||||||||||||||||||||||||||||||||||||||||||||||||||||||||